国科发计字[2007]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科技部按照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需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组织编制了《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