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科发[2008]21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星火科技示范户试行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推进我市星火科技示范户的创建活动,特制定《衡阳市星火科技示范户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一:衡阳市星火科技示范户试行办法
附件二:衡阳市星火科技示范户登记表
2008年6月23日
附件一:
衡阳市星火科技示范户试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星火科技示范户是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带头使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科学种养水平高、经济效益好、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群众公认的农户。选择培育一批星火科技示范户,以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户,是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和生产技能的有效途径,是科技与生产结合的有效形式。为了推进我市星火科技示范户的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星火科技示范户创建的宗旨是:以科技示范为核心,突出科技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带动、科技服务带动、科技能人带动和科技培训带动,通过科技项目和工作的试点示范,辐射带动农民整体增收致富。
第三条 星火科技示范户创建的主要任务是: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区域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以创新农技推广手段与机制为突破口,通过政府组织推动,建立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衡阳市种、养、加工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二、申报与实施
第四条 遴选示范户要在农户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乡镇推荐,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报市局审定批准确定。
第五条 申报星火科技示范户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识大体,顾大局,邻里和睦。
2、有一定文化知识和熟练的生产技能,自觉接受先进实用技术,种养业良种化程度高,经济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3、有较强的学科学、用科学意识,积极参加星火实用技术培训学习,能掌握两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且能主动完成科技部门安排的新项目试验、示范任务。
4、每年订阅常用的科技报刊,有一定数量的科技藏书,积极宣传科学技术,在群众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实行计划生育,移风易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服务与管理
第六条 市科技局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方针和星火富民工程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每年组织实施星火科技示范户创建活动,提出目标任务。
第七条 市科技局对星火科技示范户的创建和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全市星火科技示范户创建工作,为示范户的发展创造环境和条件;发布星火科技示范户项目指南,编制年度计划;负责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的评审验收工作。
第八条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贯彻落实全市星火科技示范户创建工程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编制本级星火科技示范户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本级星火科技示范户的初审、申报、实施和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的推荐工作;指导、协调本级工作。
第九条 充分利用星火培训学校、农村职业学校、农业广播学校、乡镇文化学校等各类培训阵地,以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提高星火科技示范户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
第十条 市、县市区要对星火科技示范户在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优先予以扶持,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 星火科技示范户实行动态跟踪服务管理。
1、档案管理:各县市区科技局应加强对示范户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填写《星火科技示范户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示范户存一份,县市区科技局留一份,报市科技局一份。
2、公示制度:示范户确定应及时在当地公布;示范项目实施中的有关信息,原则上应向社会公开。
3、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过程必须填写技术服务跟踪档案,包括示范户的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情况、辐射带动和经济效益情况。
4、动态管理:对在示范过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示范户,由县市区科技局提出建议,经市科技局审核后,取消其示范户资格。对实施过程中增补的示范户,原则上按示范户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评选。
1、送评办法:结合区域特色基地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年底由县市区科技局进行工作总结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并推荐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名单,被推荐的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需附推荐意见。
2、抽检确定:由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进行验收和抽检,确定表彰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名单。
3、授牌:全市每年授牌一批优秀星火科技示范户,并颁发证书。
四、宣传与交流
第十三条 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星火科技示范户的工作与成就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等,扩大星火示范户的社会影响。
第十四条 建立星火科技示范户年度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年度星火科技示范户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交流各县市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发布区域特色项目指南等。
五、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衡阳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
衡阳市星火科技示范户登记表
姓名:
地址: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制表
2008年6月
填 表 说 明
1、此表一式三份,统一使用四号楷体填写;
2、“职务/职称”栏,应写明专业技术协会名称及担任职务或其它职务;
3、“简要事迹”栏应实事求是,重点填写运用新技术发展生产以及开展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科学技术,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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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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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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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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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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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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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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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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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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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劳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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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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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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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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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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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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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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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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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平年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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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示范项目及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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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辐射情况及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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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级
何种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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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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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初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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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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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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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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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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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